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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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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阅读次数:日期:2016-09-1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5〕128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6〕3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2017年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涛

成员: 雷洪峰 陈斌开 史宇鹏 郭冬梅 顾炜宇 梁延东 谢文娟

二、推免类型和名额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6〕39号)文件,2017年推免名额分为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类。全校常规名额208个,专项名额共计67个,全校统一使用,包括科研能力突出专项名额20个、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名额19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名额1个、高水平运动员专项名额1个、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名额25个和母语非汉语学生专项名额1个。我院2017年分配常规名额为4个。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5〕128号)中所规定的推荐条件。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

(三)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推免的学生还须符合学校相应专项推免工作通知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常规名额推荐原则

1.以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为推荐依据。

常规推免以学生综合考核排名为推免生推荐依据。在学生综合考核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85%,素质评价(百分比标准化)成绩所占权重为15%。

综合考核成绩=前三年学分加权平均分×85%+前三年素质评价平均成绩×15%

五、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12日前

学院公布本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9月13日-

9月14日

1.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申请专项推免者还需填写相应要求表格,于9月14日12:00前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教学楼1307室);

2.学院加盖公章后,将专项申请相关材料统一提交相应负责单位

9月15日-

9月18日

学院进行常规推免资格审查及确定常规推免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专项推免负责单位选拔确定专项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

9月19日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常规名额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如对学院推荐过程及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六、其他事项

1.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完成网上注册及报名等相关工作。

2.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注意学校《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5〕128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取消推免生资格等事项的规定,遵照执行。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1307办公室

联系电话:62288923

电子邮箱:510865712@qq.com

                                                                                      经济学院

                                                                                    2016年9月12日

上一条: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公布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成绩录入及试卷归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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