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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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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8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

阅读次数:日期:2018-09-20

一、组织构成

经济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陈斌开(院长)

委员:史宇鹏(研究生教学副院长)郭冬梅(二级纪委委员)张川川(研究生导师)祝伟(行政管理人员)张珏(行政管理人员)赵若思(行政管理人员)蒋晓敏(研究生代表) 任阳(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5、2016、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2016、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一等奖学金名额

二等奖学金名额

小计

博士

10

24

34

硕士

71

119

190

四、评选指标体系

见附件1《经济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见附件2《经济学院2018年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五、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学院公示

时间:9月20日-21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电话:62288923,电子邮箱:roxi.zhao@hotmail.com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7日前(不得晚于9月27日)提交至沙河校区1号楼104办公室赵若思老师。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10日-12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2288923,电子邮箱:roxi.zhao@hotmail.com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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