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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 | 经济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09-13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 号)、《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2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斌开 郭冬梅

成员:赵文哲 伏霖 何召鹏 黄乃静

二、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29号)文件,2023届推免名额分为常规推荐名额和其他推荐名额两类。全校常规推荐名额414个,其他推荐名额共计56个。我院2023届分配常规推荐名额总计32个,其中: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推荐名额10个;其他专业班级推荐名额22个。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中所规定的推荐条件,其中,常规推免的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条件的标准为:学业成绩列全班前35%,素质评价成绩列全班前50%。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我校推免的推荐条件中取消对国家英语(或其他小语种)四、六级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但是,对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外语水平要达到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否则撤销其推荐资格。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推免条件为:前三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完成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实践报告、获得学术导师推荐、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并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科研学术综合成绩及个人成长综合评价成绩,择优推荐。

(二)申请推免的学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转专业学生因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公派出国交换学生因双方学校课程不同导致学分无法转换且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学生因疫情导致教学计划调整无法修读相应课程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应修学分不够的,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初审,上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分要求)。

四、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推免以学生推免综合成绩排名为推免生推荐依据。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科研学术综合成绩及个人成长综合评价成绩,其中:综合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60%,科研学术综合成绩所占权重为30%,个人成长综合评价成绩所占权重为10%。

其他专业班级常规推免以学生综合考核排名为推免生推荐依据。在学生综合考核中,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85%,素质评价(百分比标准化)成绩所占权重为15%。

综合考核成绩=前三年学分加权平均分×85%+前三年素质评价平均成绩(百分比标准化)×15%

(四)申请推免的学生应按规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申请。

(五)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六)学院未用完的推荐名额由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收回、统一调配。

(七)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将最终审核确定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入选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八)学校推免工作于9月24日前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13日前

各单位公布本单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并进行初次考试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和综合素质测评,公布各班级排名。

9月14日前

所有申请推免学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相应负责单位。

9月15日前

各教学单位进行推免资格审查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月18日

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网址:http://jwc.cufe.edu.cn)。

9月24日

正式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至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

 

如对学院推荐过程及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九)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要求登陆并注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询复试通知、复试成绩、待录取通知等,其中通过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专业志愿。

(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并及时关注网站的有关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注册或报名、未获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或未接受报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失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同学均应无计划本科毕业后就业或赴境外留学。

(二)凡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正常毕业分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再参加硕士生统考,不得自行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取得推免生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生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推荐免试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四)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学院11号楼303

联系电话:61776058

电子邮箱:renjing@cufe.edu.cn

 

经济学院

20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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