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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济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阅读次数:日期:2023-05-16

一、考核安排

(一)面试考核时间

2023年5月17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面试考核等候地点

请所有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考生于5月17日上午9点20分前到达沙河校区11号学院楼109教室。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核验。

二、考核形式及加试

经济学院面试考核分为专业课面试、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面试、外国语考核、导师综合评价四项内容。每位考生专业课面试、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面试、导师综合评价考核时间总计不少于25分钟,外国语考核不少于5分钟。

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考核实行随机抽题制,每个考生只抽一个试题,不得更换题目,考官可继续以追问方式进行提问。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面试采用问答式,由考官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材料等进行提问。导师综合评价根据考生基本信息材料进行评定。

跨学科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加试仅作为录取的依据(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经济学院考核和录取方案

1、总成绩计算方法

基础课笔试、专业课面试、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面试、外国语考核、导师综合评价等五项计入总成绩,满分各100分;

总成绩=基础课笔试×40% +专业课面试×15% +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面试×15% +外国语考核×5% +导师综合评价×25%

2、录取原则

①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学院在考核前已将招生名额分配至博士生导师,同一专业内按博导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②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基础课笔试未达单科分数线,不予录取。

④专业课面试、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面试、外国语考核和导师综合评价的四项成绩中,单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6745

手机:17801241163

考生咨询邮箱:zhuwei4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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