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English

教育教学

本科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教学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06-20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字[2019]90号)

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安排在2019年7月1日—7月10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通过网络查询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周老师联系(61776749)。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1.考试时间为100分钟。上午第一场8:00—9:40,第二场10:00—11:40;下午第一场14:00—15:40。

2.请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6月21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75-94人时安排3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95人以上时安排4名监考人员)。各单位必须召开全院范围的考试工作会议,并就监考纪律、考试纪律进行深入宣传。

3.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中央财经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将此表下发监考人员。请监考人员安排考生按《中央财经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中的座号顺序分散就座(靠墙和最后一排原则上不安排考生就座),监考人员将该表填写完整后交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202考务办公室或沙河校区东区主教学楼206考务办公室。

二、命题工作

1.任课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试题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覆盖面要广,题型设计合理多样,试题难易适中,评分标准赋分合理,同一科目出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内容应难度相当,没有重复,A卷作为期末正常考试用卷,B卷作为下学期期初补考用卷。相邻学期的试卷内容原则上不能重复。

2.各教学单位的系主任和教学院长要负责试卷审核,签字后方可送交印刷厂。任课教师必须对印刷厂做好的试卷样稿进行复核,确保无误后才能印制。

三、实验课考试

实验课的考试由任课教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其中,独立的实验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课程中所含的实验考核学校不作统一安排,其理论部分的考核可由学校统一安排(申请中需注明考试时长)。

四、试卷评阅

任课教师评阅试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要求的通知”(教字[2007]37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成绩录入

1.由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要求在2019年7月24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即限选课)的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定和最终登记,素质教育选修课(即任选课)的成绩采用P(合格)、NP(不合格)两级制进行评定和最终登记。成绩录入方法见《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3.补考、重修成绩按实得分进行登记。

4.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如发现只有某个考生的试卷,而在录入名单里却没有该考生的姓名,如果该课程是必修课,请任课教师和教务处核对名单;如果是选修课,任课教师应将该考生试卷交教务干事,成绩不需录入,试卷不需随班装订。

5.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后要仔细审核确保无误后再提交。如果提交成绩后发现录入有误,在学校规定的录入时间内可以更改,需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流程为成绩提交返回申请-教务处审核(详细流程请参见《成绩录入操作说明》)。2019年7月24日后,对于已提交的成绩不能作任何改动。

6.任课教师将所授课程的成绩单打印一份并签字,由教学单位汇总后交教务处。

7.考试总成绩中要包含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必须附A4纸对平时成绩考核办法做出说明(需打印),并附平时成绩单(通过信息查询-学生点名册查询打印)。

8.试卷分析报告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教师在打印成绩单的同时选择“试卷分析打印”可进行试卷分析报告的撰写及打印,试卷分析报告要填写完整,并由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名。

六、试卷装订及保管

1.试卷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为:空白试卷→标准答案→考试方式变更说明(考试方式变更为论文或者随堂开卷的必修课课程)→成绩单→平时成绩考核说明→平时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按学号顺序排列的试卷。

2.试卷由学校印刷厂统一装订,请各教学单位将试卷按照装订顺序整理好送学校印刷厂。

3.要求认真填写试卷封皮(包括试卷脊背处的“课程名称”、“考试班级”和“编号”)的各项内容。

4.国经贸(金融风险)专业计划外学生的试卷要单独装订并交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和任课教师一定要注意。

5.补考和自修方式重修的考试试卷要单独装订(不能和正常考试的试卷装在一起)。考试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课程,不同课程的试卷可共同装订(以课程为单位排列,试卷份数太多时,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情况分卷装订)。此类考试试卷不需要装订试卷分析报告。

6.各教学单位应在2019年9月6日前将成绩单(包括平时成绩单)、考试分析总结、试卷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交教务处。

7.空白试卷、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报告由各教学单位留存,其中,空白试卷和标准答案留存电子版即可。

8.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质量监控工作,含命题、阅卷质量与装订质量监控,学校将不定期抽查。

七、下学期期初补考安排

1.下学期期初补考定于2019年9月7日和8日进行。

2.学生的重修课程不及格只能再次重修,不可以参加期初补考

3.学生期末考试旷考、违纪的课程不能参加期初补考,只能重修。

八、其他

1.考生必须凭中央财经大学校园卡(校园卡上面照片和个人信息要清晰)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如证件遗失应提前补办。

2.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下学期开学后前二周之内提出查卷申请,并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63号)相关规定进行复核。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通知

版权所有: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