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English

社会服务

教育培训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服务 -> 教育培训 -> 正文

关于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阅读次数:日期:2021-09-10

各位同学:

为做好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

1、时间

2021年9月25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形式

线上开题方式:开题共分8个小组,每个小组3位导师。采取线上PPT汇报形式进行,导师当场进行点评。

3、对象

符合本年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即在国务院学位办和学校规定的有效期限内:(1)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2)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规定的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3)提交与本人工作岗位相关、能反映本人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成绩(科研成果)的材料者。(名单附后)

第(2)项中,如通过了学校规定课程中的部分,剩下的课程参加了2021年学校组织的考试,因成绩尚未公布,先参加相关流程,待成绩公布后,如不满足申硕条件,将不再继续后续流程

第(3)项材料尚未提交者,需在2021年9月25日前提交,如不能提交,则不满足申硕条件,将不再继续后续流程。

4、材料准备

电子版开题报告,请于9月22日早晨8点前提交至zcjjzzy@163.com,邮件命名:“姓名-开题报告”。请同学们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再接受。

5、开题报告提交

按照开题小组导师的建议认真修改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学术硕士开题报告审核表》及开题报告论证活页(1份,纸质版)。

6、其他事项

每场开题请提前20分钟登录线上平台,更名为“答辩序号—姓名”,测试PPT播放、共享,话筒等。未参加开题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申硕机会,责任自负。

开题前,务必将开题报告提交本人导师审阅,并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

二、论文撰写

开题后,抓紧时间撰写论文。本次申硕答辩的时间点大致如下:

开题:2021年9月25日(周六)

论文定稿提交:2021年10月20日(周三)前

论文查重:2021年10月21日(周四)- 22日(周五)

查重修改:2021年10月23日(周六)-26日(周二)(具体要求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办法》)

论文印刷:2021年10月27日(周三)-28日(周四)

论文匿名评审:2021年10月29日(周五)-11月5日(周五)

论文答辩:2021年11月14日(周日)前

论文终稿:2021年11月22日(周一)前

三、其他

1、符合本年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已提交了申请资料通过初步审核,不参加开题只参加开题而不申请本年度论文答辩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年度后续的申硕流程不再继续(如明年成绩仍在有效期内,则为最后一次申硕答辩机会)。书面申请连同开题材料一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快递(快递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11号楼经济学院;收件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10-61776451),逾期将影响下一次的申请。

【申请内容:本人XXX(姓名),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本人已向经济学院提交了2021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参加完经济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现因XX原因,自愿放弃本年度的学位论文答辩,责任自负。申请人:XXXX(姓名,必须手写),日期:X年X月X日。】

2、2020年已经完成开题的同学,如论文题目和内容未做大的变动,经导师同意不参加本次开题的,请将导师同意不参加本次开题的相关信息截图发至zcjjzzy@163.com,邮件命名:XXX(姓名)-不参加开题。

3、在论文撰写和答辩过程中,需要准备诸多材料,相关要求将及时在QQ群:573019850(2021同等学力申硕答辩群)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请大家这段时间多关注群消息,并按要求准备。

4、如因本人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申硕答辩的相关工作而造成无法参加论文答辩的,责任自负。

5、申硕答辩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电话咨询:010-61776451,联系人:宋老师。

6、请各位同学认真细致阅读《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http://gs.cufe.edu.cn/info/1063/5140.htm)及本通知,并在确保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之后,再继续向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和相关申硕材料。如您有任何疑义,可联系本学院咨询。如您不同意本校和本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请您勿继续向本校和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材料。如您继续向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申硕材料,则视为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

经济学院

2021年9月10日


附件:经济学院2021年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开题名单

上一条:关于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缴纳及论文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预通知

版权所有: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