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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日期:2024-10-29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4113(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答辩对象

符合论文答辩条件,即符合本年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且论文通过匿名评审的。

、答辩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学院11号楼经济学院

答辩共分2个小组,每个小组5位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采取PPT汇报的形式进行,答辩委员当场进行点评和提问。

、答辩流程

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答辩过程。基本程序包括:答辩秘书宣读答辩纪律——答辩人陈述学位论文的相关内容——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撰写评语——答辩委员不记名投票表决是否授予答辩人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宣读答辩决议等(所有答辩的同学需要等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结果后才能离开)。

、答辩前需提交的材料

答辩论文电子版符合论文答辩条件的同学2024111(周上午8点前将完整版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发至zcjjzzy@163.com邮件及论文以本人序号-姓名-答辩论文命名,逾期不予接收。

六、答辩后需提交的材料

1论文终稿电子版已经参加完答辩的同学,请按照答辩小组老师的修改意见继续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核后于2024117日(周上午8前将论文终稿电子版PDF格式)发到邮箱zcjjzzy@163.com。邮件和论文都以本人序号-姓名-终稿版论文命名。终稿论文版权页必须有本人和导师手写签字,终稿论文将进入学位系统进行公示及抽查。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论文补充修改鉴定表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须依据评阅专家、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与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在提交学位论文定稿时,须同时提交一份有导师签字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论文补充修改鉴定表》(附件3,详细说明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对应的页码。本表格只接收纸质版本

3硕士学位申请书(附件1。该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本表格只接收纸质版本

4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人意见书(附件2。须两名推荐人。推荐书一份可以由自己的导师填写,另一份是由自己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填写,如自己单位没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可以自行寻找或寻求导师的帮助。要求校外推荐人需为有职称的人员,如: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学领域的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本表格只接收纸质版本。

注意2-4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118日(周五),逾期不再接收,责任自负。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学院11号楼,收件人:经济学院宋老师,电话010-61776451本次邮寄资料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邮寄,谢谢

5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该表一式一份,本人和指导老师必须手写签名不需要上交,将此页扫描后放入终稿版论文中。

6国考网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答辩的同学,还需学位网填写本人的科研成果信息,以及提交论文终稿,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者责任自负。


经济学院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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