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English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硕士 |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阅读次数:日期:2022-03-28

各位考生: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经济学院定于3月28日-3月31日开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3月31日

二、资格审查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审查方式(待疫情稳定或入学时提交原件或纸质版核验)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一)基本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准备)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材料1”

2.考生本人《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原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材料2”

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表中说明。----文件命名“材料3”

4.考生填写完整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附件3)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此表为考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项的评分依据,填写的所有内容均需要有证明材料。----文件命名“材料4”,支撑材料文件命名例如“材料4-1”、“材料4-2”等

5.考生个人自传(包含个人经历、政治表现、以往学业水平、报考动机、针对报考专业本人的优势与不足、实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不少于3000字)。----文件命名“材料5”

6.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文件命名“材料6”

7.手写签名的《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5)。----文件命名“材料7”

(二)应届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

1.就读学校完整注册(7学期)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电子版。如学生证未完整注册,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须注明预计于2022年6月-8月毕业)。----文件命名“应届材料1”

2.有教务部门盖章的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电子版。如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二选一)(1)带学校电子章的成绩单或(2)教务系统截图以及学院出具的带公章的成绩无误的证明。----文件命名“应届材料2”

(三)往届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

1.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如毕业证书暂时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文件命名“往届材料1”

2.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电子版。---文件命名“往届材料2”

(四)特殊类别考生除须提交“基本材料”和“应届生”或“往届生”对应考生类别中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

1.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电子版。----文件命名“专-少干”

2.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文件命名“专-退役”

3.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所在的对口支援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明“同意报考”意见且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原件电子版。----文件命名“专-对口支援”

4.同等学力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电子版,须提供刊载论文的当期期刊封面、目录与论文正文。----文件命名“专-同等学力”

5.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报考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电子版。----文件命名“专-原定向委培”

6.可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考生须提供相应加分证明原件电子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须提供选聘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未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文件命名“专-政策性加分”

四、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具体要求

1.提交时间:请于3月31日24时之前把以上材料压缩打包以“准考证号+考生姓名”命名后发至cufeeconfushi@163.com,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提交时请仔细检查,切勿重复提交邮箱收到资格审查材料后会自动回复,未收到回复的考生可以电话咨询。

2.特殊说明

(1)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果使用照片,需确保照片拍摄清晰完整。多页的材料一般需要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不得一页一个文件。所有材料提供格式为PDF格式,单个材料大小不超过10MB(兆)。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准予复试。

(3)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4)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详见链接:

《关于公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gs.cufe.edu.cn/info/1050/9167.htm

(5)咨询电话:17801241163,010-61776454

经济学院

2022年3月28日

上一条:硕士 | 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下一条: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公示

版权所有: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