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经济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郭冬梅(院长)
委员:伏霖(研究生教学副院长)、陆雪亮(院党委副书记)、吴楠(教师代表)、祝伟(行政管理人员)、王祎(行政管理人员)、沈子琦(行政管理人员)、季鑫良(研究生代表)、陈际驰(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1〕99号)“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
1.博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名额4人,候补名额1人。
2.硕士研究生
学院拟定名额8人,候补名额1人。
四、具体安排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
时间:10月10日、10月11日(公示2天)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11号楼303,办公电话:61776058,邮箱:cufejjxyyg@126.com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严格按照附件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填写及材料提供说明》准备材料,申报要求如下:
1.填写《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在线文档https://docs.qq.com/form/page/DRUt1RE9DU0dmZGRi)
2.在在线文档中上传《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在在线文档中上传《支撑材料》,所有填写材料中涉及的成果材料,全部记录的证明材料按照记录出现顺序依次排列整理成一个pdf,(除“研究生科研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的成果)
所有材料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整理、提交,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23点(在线文档到截止时间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候。
(三)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10月16日-22日(暂定)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校园门户,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四)申诉流程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学生的签名),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学生予以书面回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提请裁决申请书应包含提请裁决学生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提请裁决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请裁决学生的签名,并另附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申诉申请书复印件和评审委员会书面回复复印件),评审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提请裁决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请裁决学生予以书面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沙河校区11号楼303,办公电话:61776058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填写及材料提供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