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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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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社会机构以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名义开展在职高级研修班相关事宜的声明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9-11-12

中央财经大学(下称“我校”)近期接到反映,有社会机构以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的名义,开展[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等)在职高级研修班](下称“在职高级研修班”)招生工作。

我们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1)我校经济学院与该社会机构签订的《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在职高级研修班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已于2019年1月16日全部到期,“在职高级研修班”招生合作于该日全部终止。任何社会机构在此之后以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名义开展的在职高级研修班招生工作与我校经济学院无任何关系。

(2)我校经济学院仍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和《合作协议》约定,与签有《合作协议》的合作机构一起,继续做好2019年1月16日以前合同期内招收的学员的教学等服务工作。

特此声明!

中央财经大学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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