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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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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预通知

阅读次数:日期:2021-06-22

各位学员: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参加我院在北京地区和京外地区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13年及之前)和在职高级研修班(2014年及之后)学员,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人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申请人需通过所申请学科、专业规定的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http://gs.cufe.edu.cn/info/1065/4942.htm)。

3、申请人应在国务院学位办和学校规定的有效期限内通过所有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

4.需要注意的是: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13年及之前)的学员除了满足上述3条外,务必提交申硕书面申请,提交材料前可电话咨询010-61776451,宋老师。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经济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材料包1)。

2、经济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统计表(见附材料包1)。

3、经济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见附材料包1)。

4、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见附材料包1一式两份,所有栏目都要填写)。

5、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见附材料包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在申请人及日期处手写签字,不能打印,并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填好)。

6、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下方标注自己的联系方式及邮箱)。

7、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国考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时,发给本人的表格,需交原件,本人留复印件;如丢失,请备注)。

8、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9、前置学位证复印件。

10、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科目英语和经济学综合成绩查询结果。(自行下载,两门课程分别打印,无法直接打印页面可截屏打印,但须保证成绩清晰可见)。

11、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是指已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出版的一篇(部、项)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1)在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2,500字以上,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且是修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高级研修班)期间的成果,成果排名最多不能超过第二作者,发表刊物有正规刊号即可,没有级别要求);(2)在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应在1,000字左右,复印件应包括报纸报头、文章内容;(3)专著及参编书籍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版权页和与本人有关部分;(4)课题类成果应包括课题原件复印件和主持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习题集、辅导材料、考试指南及股评等非学术性论文或著作不予认定(主持或参与相关课题研究)。

12、照片2张(2寸,尽量与国考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照片一致。照片应为蓝底证件照,去掉白边。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用信封装好,写上姓名及联系电话。本照片将作为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13、结业证书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2013级及之前的学员提交)。

三、材料提交时间

1、电子版材料。2021年6月30日前将材料包1中附件1-3的电子版发送至zcjjzzy@163.com,邮件的标题以“2021申硕+年份班级+姓名”的方式命名,如:“2021申硕2015南京班张三”。发送申请邮件后,会收到自动回复,凡未收到回复者,表示邮件未收到,请注意查看和重新发送表格。

2、纸质版材料。2021年7月1-5日间提交上述附件1-13的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分别装入一个档案袋,袋的封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快递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11号楼经济学院;收件人:宋老师;电话:010-61776451。

3、请各位学员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凡未按期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申硕机会,责任自负。

四、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

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http://gs.cufe.edu.cn/info/1063/5140.htm),本年度向我校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需缴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8000元/人(用于学位论文审阅、答辩等),由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缴纳。申请人如第一次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次年(第二次)再次申请论文答辩的需另行缴纳申请硕士学位学费4000元/人。

2020年已经提交了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且已通过查重检测、匿名评审而进入论文现场答辩环节,但未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本年度需要另行缴纳申请硕士学位学费4000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等学力人员认真细致阅读本通知,并在确保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之后,再向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和相关申硕材料。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本学院咨询。如您不同意本校和本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请您勿继续向本校和本学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材料。如您继续向本学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申硕材料,则视为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

2、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安排以研究生院最终通知为准,研究生院的通知预计于9月份发布。

3、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工作预计在11月中旬完成,请各位学员抓紧时间准备论文及其他相关材料,注意关注经济学院官方网站通知(http://econ.cufe.edu.cn/shfw/jypx.htm)。

4、按照学校规定,学校将对参加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把好论文的质量关。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本通知所附表格样式均可在“中央财经大学主页-学院设置-经济学院-社会服务-教育培训”下载。(http://econ.cufe.edu.cn/shfw/jypx.htm)

6、2020年已提交申请,但未完成申硕且符合本年度申硕条件的同学,必须按照本年度的要求重新提交相关表格,如不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申硕机会,责任自负。本次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如您已经提交过,则不需要再次提交。如未提交,请按照本年度的要求提交。

7、由于疫情的特殊情况,国考和学校课程考试成绩尚在有效期内,如国考已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通过部分,剩下的课程已参加2021年4月的考试,因成绩尚未公布,此种情况的同学可以先提交答辩相关资料,待成绩公布后,如未通过课程考试者,则不符合本年度申硕条件,后续流程终止。

8、联系电话:010-61776451,联系人:宋老师。

9、公共交流平台,自愿加入。QQ群:573019850(2021同等学力申硕答辩群),请以“班级-真实姓名”申请加入,有关的通知会第一时间上传至该群。

附材料包:

1、经济学院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材料包

2、中央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文件通知包

3、经济学院2021年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包-学生版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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