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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4-11-02

关于201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5届本科毕业班的同学: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校发〔2007〕282号)、《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修订)》(校发〔2007〕312号)和《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教字〔2013〕22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实习

201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时间为2015226日——48,毕业实习由各位同学自行安排。实习结束后将《毕业实习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和《毕业实习鉴定与考核成绩表》(需要填写完整,实习单位意见处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指导教师意见处要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于2015年4月15日前整理完整交到学院。

二、关于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必须在寒假前完成(考研与此项工作不冲突),寒假、实习期间进行论文写作并完成论文初稿,实习返校后(4月中旬)进行论文中期检查。论文要求一人一题,开题要求完成《开题报告表》,完成后请用A4纸打印并由指导老师填写指导意见、签名。

论文请务必按格式要求写作。430日前必须完成论文定稿。20155月上旬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中或下旬进行本科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答辩前请将4打印好的论文送交学院(逾期将影响答辩)。

学校将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为方便检索,提交的文件名须为学号+姓名+题目。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10%,视为通过检测;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10%,视为未通过检测,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其中,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20%的学位论文教务处将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复检,如果复检后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10%将取消论文答辩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有关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服务指南”→“学生服务”→“本科毕业论文材料”中下载。

以上所有需要交到学院的纸质材料全部由班级学习委员负责收齐,整理完毕后交到学院。

上述事项如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来学院咨询或打6228 8124(6177 6054)。 

经济学院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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