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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0-09-08

各位学员:

近日,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http://gs.cufe.edu.cn/info/1082/7921.htm),现转发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年度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保2020年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形式:

1、建议各学院对本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采取线上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学院可自主选择稳定、可靠的线上会议平台。有条件的学院,在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和我校校园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以在校外合适地点安排线下答辩。

2、为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严肃性,组织视频答辩仍须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答辩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每个答辩组须配备专门的答辩秘书和记录秘书。

3、论文评阅可以采用线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管理”一栏下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下载链接如下:http://gs.cufe.edu.cn/info/1069/7321.htm。

4、学院如采用线上视频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可通过发起线上投票的方式,组织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结果投票。线上投票的设计必须完整反映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中的内容。培养单位可采用可靠的线上投票手段对答辩结果进行匿名投票。

5、答辩秘书汇总投票结果后提交答辩委员会主席,由主席在线宣读答辩决议和投票表决结果。每位答辩委员须手写“同意XXX(答辩人姓名)的论文答辩决议”并签字,拍照后发送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将此图片插入《答辩审核表》电子版中“答辩决议”和“投票表决情况”栏,须做到一人一签,不可重复使用。所有答辩过程的视频材料均须保存备查。研究生院网站提供《答辩审核表》的网上下载,下载链接:http://gs.cufe.edu.cn/info/1069/7431.htm,请各培养单位自行下载使用。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将答辩材料打印并根据答辩记录补填答辩表决票,并将《答辩审核表》纸质版寄送给答辩委员会主席手写签字。《答辩审核表》(含电子版)随同其他材料一并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6、线上答辩也可采用“答辩人远程陈述、答辩委员现场工作”的形式组织,答辩投票和《答辩审核表》的签字均现场进行,但学院须做好校外专家入校协调工作。

二、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6日前上报今年答辩名单:包括姓名、专业、申请编号、身份证号等字段。

2、答辩资格审核:

9月23日前学院完成答辩资格材料初审: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前置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两门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 9月23日前,学院将审核无误的答辩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按照申请编号顺序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

三、学位论文评阅:

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应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人为3人,其中至少要有1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四、学位论文答辩:

11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 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3人是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另设 1-2名秘书,负责答辩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五、答辩后材料报送:

11月20日前各学院将答辩后材料报送至学位办,逾期未报,责任自负。上报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人意见书(须两名推荐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三份)、硕士学位答辩审核表(一式两份)、硕士学位答辩表决票(五份)。每个人的材料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按照申请编号顺序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六、有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规定严格执行。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答辩计划和具体日程,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过程管理,确保今年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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