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中心 / 正文

关于成绩提交后修改成绩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4-07-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根据新的成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随意变动提交后的课程考核成绩。确有差错必须更改的,须由评分教师提出申请并附需更改成绩的试卷,在试卷修改处签字确认。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并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更改。”请告之任课教师成绩保存后要仔细多核对几次再提交,如果确实要改动要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期末成绩更改申请表》并将要改动的试卷在试卷修改处签字确认后交教学院长审核,将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务处领导同意后才可退回权限。只是打电话将不予退回权限。请通知相关教师。收到请回复,谢谢!